11月4日,《东莞市贫困户安家房管理配套措施》正式宣布颁布,东莞居民建房有了新政!
2019年12月31日起,全区中止了贫困户安家房工程建设审核,很多居民一直在等着恢复正常建楼工作
宅基地贫困户房建楼提出申请前提
依照新一代经济政策,贫困户安家房(农房)
是指在经批准的农村宅基地上工程建设的住房
提出申请扩建、复建或增建农房
需要合乎下列前提:
前提一:
建楼楼盘须具备宅基地选用价款/房产价款
建楼楼盘应已获得宅基地选用价款/房产价款。
未获得宅基地选用价款/房产价款的,应依照《东莞市办妥宅基地审核暂行配套措施》办理房产价款办妥手续后,再行提出申请农房建楼。
前提二:
建楼提出申请人须合乎“两户一宅”原则
“两户一宅”经济政策是指同一家庭成员户(以公安机关户籍注册登记为准)内所有建房户的户均宅基地工业用地占地和农房占地占地严禁少于“一宅”规定下限。
“两户”是指可提出申请农房工程建设的建房户,按下列方式展开判定:母女两方及其未成年家庭成员成员共同作为一个建房户;成年家庭成员成员可原则上作为一个建房户。(未满18十八岁前,须与父母同为两户。未满18十八岁后,可原则上为两户。结婚后,母女两方判定为两户。)
“一宅”是指各户建房户可享受的农房保证合法权益下限,即:用作工程建设农房的宅基地工业用地占地总计严禁少于150万平方米,总占地占地严禁少于用作工程建设农房的宅基地工业用地占地的4倍。贫困户公寓楼占地、因村改居等历史原因在注册登记为国有划拨土地的宅基地上工程建设的利皮扬卡私人住房占地,需纳入农房保证合法权益核算覆盖范围,其中贫困户公寓楼的占地占地需依照占地占地和项目容积率展开换算。
建房户提出申请工程建设农房时,镇村审核部门需通过全区农房造册对所属家庭成员宅基地选用和农房工程建设的情况展开核查
扩建、复建或增建农房,有什么明确要求?依照新一代经济政策,扩建、复建或增建农房
应合乎下列工程建设国际标准:
占地占地不少于150平总
占地占地不少于600平
一般而言严禁少于4层
总建筑物度不少于16米
农房具体工程建设国际标准如下:
1、各户用作工程建设农房的宅基地工业用地占地总计严禁少于150万平方米,总占地占地严禁少于工业用地占地的4倍,农房建筑物Conseill投影严禁远远超过宅基地工业用地黄线。
2、建筑物楼层一般而言严禁少于4层,总建筑物度严禁少于16米。第三层及以上楼层主动屈服用作院落、绿地、停车设施等的,合乎总占地占地明确要求的,容许楼层限制放宽至不少于6层,度不少于23米。
3、容许工程建设顶层梯房,其占地占地严禁少于30万平方米,建筑物度严禁少于3米(需安装电梯设备的区域除外)。对选用农房设计通用产品图片推荐设计方案的,梯房的占地占地和建筑物度不扣除总占地占地和总建筑物度;对不选用的,梯房的占地占地和建筑物度须扣除总占地占地和总建筑物度。
4、建筑物形式一般而言应选用坡外墙或半坡外墙,度不扣除总建筑物度。
5、应按明确要求预留楼道和建筑物间距。
6、临街农房应屈服高架道路黄线。因其他原因无法满足的,其建筑物结构及施工覆盖范围严禁远远超过相邻高架道路(含人行道)黄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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