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标题:“小产权房”一房多卖骗多人
日前,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关于“小产权房”诈欺刑事案件。该案中,刘某以已然不属于他的房屋为银行贷款签定合约,或者出租承包,或者超额银行贷款,造成8名被害人前述经济损失769.2多万元。据刘某交待,专有一些人在玩这种“拳法”。“我经商算了,有中介机构叫我用早已出租使用权的房子抵押物给别人要钱,中介机构说帮我搞定,给我找到出借人。”刘某说。
经深圳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日前,高等法院以合约诈欺罪判刑刘某徒刑12年,并徒刑30多万元。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法官指出:“小产权房交易中,最容易出现一房多卖、多租多抵的情形。缺少基本常识而又被巨额本息投资收益所招揽,是受骗的重要原因。”
“空手套截叶”
年过七旬的刘某是深圳市福田区下桠鼠的村民,90年代就盖了三栋自建楼。
2013年12月底,刘某以2100多万元的价格将三栋房屋受让给了陈老先生。他用这笔钱经商却算了不少。正当刘某四处寻钱时,中介机构找上他,并教他一套空手套截叶的“金融技巧”。“按照中介机构的意思,我以自己的农民房抵押物,旁人要钱给我。但为了钻法律空子,就以房屋出租承包的方式操作。”刘某在法庭上称。
然而,这三栋房屋已然不属于刘某了。“经朋友介绍得知刘某想受让房产,2013年12月8日,我与刘某签定房屋受让协定,取得前述所有权。”陈老先生说,从2015年11月起,就相继有人手里拿着刘某和他们的租约过来缴交房租。
2015年6月,刘某和被害人文老先生签定了一份银行贷款合约,以已然不属于他的房屋为银行贷款,向文老先生银行贷款港币150多万元,5年还清。合约签订合同,刘某每个月向文老先生缴付本金及本息6多万元。一个多月时间,刘某共缴付了66多万元。2016年4月,刘某没缴付本息,并丧失联络。
文老先生认为,签定合约时,刘某刻意谎报早已将房产受让的历史事实,并且用该房产作为签定合约的个人财产银行贷款品,前述上是诈欺。
刘某并不只是将该房抵押物给文老先生一人,甘老先生也是这一诈欺手段的被害人。2016年1月,刘某以下桠鼠三栋楼房租投资收益为抵押物,向甘老先生借了130多万元。翌年8月,再次向甘老先生借了20多万元。
“当时刘某说经商还差一大笔钱,我觉得他有房子作为抵押物,就比较放心。”甘老先生称,他通过朋友认识刘某,事后到了签订合同的付钱时间,刘某却一直拖着,再而后就停机联络不上了。
出租承包独吞个“二房东”
除了抵押物银行贷款,签定出租承包协定是刘某诈欺的另一手段。
2015年7月15日,刘某和被害人祖老先生签定了房屋5年出租承包协定,祖老先生缴付了150多万元港币。刘某说,之前的出租合约还没即将到期,他每个月先给祖老先生缴付6多万元房租投资收益,等合约即将到期后,再由祖老先生经营。祖老先生欣然同意,当起了坐收房租的“二房东”。然而,此后一个多月里,刘某相继缴付了62多万元的“房租投资收益”后停止缴付,丧失联络。
尝到“拳法”的甜头,刘某一发不可收拾,如法炮制,又与宋老先生、刘老先生、郑老先生、黎老先生、吴老先生签定合约,或者是出租承包,或者是超额银行贷款,先收旁人一大笔钱,然后每月给回一大笔小钱,过上一段时间,就停止缴付,玩起失踪。
而后,刘某干脆跑到国外儿子家去了。当被害人去查那套房子,才发现那栋楼早就“不姓黄了”。
据刘某交待,每次要钱都有不同的中介机构“搭桥”,但旁人的具体信息、名字等他并不知道。
“我现在还欠七八百多万元。之前还有潜能还钱,突然有一天就没潜能偿还所借的债务了。而后再要钱就是为了还前面的债。”刘某懊悔地说道。
利用管理安全漏洞多租多抵
2017年3月,刘某回国,被害人将其送到了派出所。翌年7月,刑事案件移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深圳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日前,高等法院以合约诈欺罪判刑刘某12年徒刑,并徒刑30多万元,对其个人财产依法追缴,退赔给被害人。
这个骗局含金量并不高,可为何如此多的被害人愿意把上百多万元交给刘某?
该案中,有些被害人在签合约时,专门找了律师作见证;有些被害人专门去市中区办事处核实过,房屋的其他人确实是刘某。至于房子里另有房客,也很正常,刘某特意叮嘱他们,不要去打扰房客,免得影响包租。
据了解,不动产注册登记是最准确的物权证明,但我国的农民自建房不允许上市流转,有的还涉及违建,根本就办不了注册登记。所以,刘某受让房屋后,只要不申报,村委会或市中区就不了解房屋易手的情形,从原始注册登记看,房屋其他人仍是刘某。刘某正是利用这个管理安全漏洞,屡次行骗屡次得手。
办案法官彭雪波分析,刘某谎报房屋早已受让的历史事实,在不具备前述履约潜能的情形下,与多人分别签定出租合约,将所涉房产多次重复出租,多次重复缴交巨额房租;同时又以所涉房产或所涉房产的房租投资收益为银行贷款,向被害人借贷巨款,后停止缴付款项,并丧失联络。其诈欺故意明显,诈欺数额巨大,造成被害人前述经济损失共计769.2多万元港币,其行为早已构成了合约诈欺罪。
彭雪波表示,小产权房交易中,最容易出现一房多卖多租多抵的情形。表面上看,房子还在原业主名下,靠这个掩护,被告人今天抵押物给甲,明天又出租给乙,而房屋可能前述上已然经受让给了丙。“真正的抵押物,必须在房屋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物注册登记,当事人私下签定的抵押物合约没任何法律效力。缺少基本常识而又被巨额本息投资收益所招揽,这是受骗的重要原因。”彭雪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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