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即使看见文章里有些好友,提出了小产权“抵押权”的讲法。我在这里先聊聊聊,这些小产权究竟在“抵押权”上是是不是一两件事。
比如我是洋房贫困户房的原物业公司,我建房子的时候,是按照明确规定来的,有不合法的建楼相关手续,且没超过明确规定占地面积(480平)。我在关外盖了三层100平方米的贫困户房。接着我想买下中小散户两层。我只好把三楼的100平方米拆分为两套45平方米转卖。买主付款给我,我写一个合约,断定我卖了45平方米给你。请辩护律师缔造一下。所以这三层楼就有2个物业公司,分别所持45平方米。接着,我能把一楼分为4套20平方米转卖,买下四个人。那这一层就有4个物业公司,分别所持20平方米。
地产商现在来了,说要旧改。地产商肯定得认所有物业公司啊。无论你是所持20平方米,还是45平方米,地产商都说,行,之前的物业公司是不是把房子拆分给你们的,我们都认。但你们要知道,法律条文上只不过只需要认原物业公司就行了,即使只有原物业公司有建楼相关手续。原物业公司和中小散户,是“商业机构买卖”。但地产商说,没关系,都算入“历史别涛”吧。原物业公司是不是拆分户型,是不是卖我们都认了。中小散户受不受法律条文为保护?不受。房子是合理建楼,受抵押权法为保护,但私“商业机构买卖”是不受法律条文为保护的,即使买下你的占地面积是原物业公司定的。原物业公司甚至能把100平分为100去卖,所以就能诞生100个“新主业”,那是不是说,每一1平方米的物业公司都能站出来说我有抵押权?
不是。只不过小产权房至始自始只有一个人有抵押权,那是不合法建楼的原物业公司,其它都是另一面物业公司。法律条文上来讲,另一面物业公司只不过都不算物业公司。旧改,地产商只不过如果跟原物业公司签字就能数数了。但地产商会不能这么做?不能。即使这不符合“人情常理”。只好,地产商在启动旧改时,会赋予每一中小散户,即另一面物业公司“抵押权”,是你如果的确能拿出张晓雯白纸,断定你拿现金购买过这幢楼的空间,我都算你有“抵押权”,单厢赔钱你。
现在越来越多物业公司尝到甜头投资小产权这块都看中旧改征地!关于索赔,从来没法律条文文件讲小产权碰上拆除如何索赔,也不能这么明确规定。但深圳小产权房目前索赔都是给最后买主的。有辩护律师缔造,或者历史遗留原件,有绿本、基处,断定这房子是你的就好。贫困户房目前是密切合作建房协议+辩护律师缔造,房屋不给买卖嘛,没说不能密切合作建房享受适当权利吧,合约也是清清楚楚写了居民放弃后续征地索赔权益的。有人说,原居民能通过打官司控告取回房子,外村人买了十元都拿不到。我说这是杜撰。专业房产官司辩护律师研究了这几年的小产权控告案例,给出的结论是:深圳高等法院根本不立案小产权相关案件。即使以前立案的也驳回。Longpr的立案了判了原房东取回房产的,高等法院也不予执行。Longpr的原居民野蛮方式强行要回,也是索赔你本金和适当利息的,这个是高等法院支持的。
我是小陈,在海珠惠从事小产权房及征地房多年,对海珠惠小产权及征地有独到的理解。更多的小产权及征地房方面的蔬果,请好友圈笔者小科普小产权房 毕竟不像 商品房 那样编制,楼盘数据没所以公开透明,因此一手,二手楼盘咨询较为空白,列入你咨询的中介没接这个楼盘,所以你跟本无法知道,而因此措施最适合自己楼盘,对此笔者创立一个。深圳,东莞,惠州唯一一个提供小产权房咨询和百分之90房源的,期待您的关注:海珠穗居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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