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palio_深圳新一代发展史违章建筑处置公布

5号看房团    2022-05-27    120

作者 | 深圳王开颖讯(记者 韩雯)、光明新闻(记者 李军涛 通讯员 余勇 黄旭娜)深圳市总体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据非官方研究机构在2017年公布,深圳住房总量约5.2亿万平方米(1035万套间),深圳实际的货品住房约180万套,约占17%。其中47.8%存量住房为未确定房屋产权的原贫困地区私房(俗称为“小房屋产权房”)。而这八成的小房屋产权房是无法在市场内合法流通。

具体来看一组数据:

1、房屋产权明晰的货品住房(现房占比17%)

2、保障性住房及政策性住房(现房占比4.1%)

3、单位自建房(现房占比5.2%)

4、公寓房(现房占比8.7%)

5、房屋产权不明晰的居民自建房(现房占比47.8%)

6、工业区基础工程建设宿舍(现房占比17.2%)

这些小房屋产权牵动着千万人的心。什么叫违规建筑物?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与否能提出申请签发房商业地产证?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与否有征地补偿金?乐居统一汇总了答案。值得注意的是近期福田和光明区都做对违规建筑物的流转处置有了新一代的进展。具体来看看:日前,福田区对隆格尚市中区下梅街道社区围面村某配网房送出《深圳市贫困地区城镇化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处置证》,这标志着福田区建区年来第三宗贫困地区城镇化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流转组织工作完成。2019年12月31日,福田区严肃查处违规建筑物和处置贫困地区城镇化发展史遗留下来问题工作组办公室对下隆格尚实业股份公司位于隆格尚市中区下梅街道社区围面村的配网房送出编号为(2019)福查违证字第1号的《深圳市贫困地区城镇化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处置证》。通过补办流转消除违规状态,此举也为今后进一步完善城市公用基础工程建设、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供了获得成功路径。据统计,福田区有7692栋发展史违规建筑物,占地约139.99万平方米,因综合环境、公用安全等受限无法大幅提升。2018年10月10日,深圳区政府正式颁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有关贫困地区城镇化发展史遗留下来产业发展类和公用基础工程建设类违规建筑物的处置配套措施》(以下简称违章建筑配套措施),在“尊重发展史、进行分类处置、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前提下,对贫困地区城镇化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处置展开政策创新和大胆探索。不仅仅是福田区,光明区近日也获得成功处置了“第三单”发展史违章建筑流转组织工作。位于金沙市中区秋塘街道社区的社会治安实验楼发展史违章建筑处置项目,顺利通过光明区严肃查处违规建筑物和处置贫困地区城镇化发展史遗留下来问题工作组第二次会议表决,将取得“三规”处置证。该栋发展史违章建筑占地面积222.1万平方米,建筑物面积759.81万平方米,将成为金沙市中区公用基础工程建设类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获得成功处置的“第三单”,也是光明区公配类的“第二单”。这标志着金沙市中区发展史违章建筑处置流转组织工作实现“零突破”。自“违章建筑配套措施”施行年来,金沙市中区积极响应,依照上级安排部署,及时组织积极开展辖内贫困地区城镇化发展史遗留下来产业发展类和公用基础工程建设类发展史违章建筑处置组织工作。依照“区域化、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方法,从各街道社区集体物业的产业发展类及公配类发展史违章建筑着手,将秋塘街道社区社会治安实验楼项目(公用基础工程建设类)作为试点工作,积极开展资料核查、权属调查、分宗多榔等组织工作,完成复审,近日获得区有关职能部门表决。2019年年来,金沙市中区受理各街道社区提交的27栋发展史违章建筑处置提出申请,备案面积共约5.08万平方米。金沙市中区查违职能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优化复审业务流程,提高复审效率。同时,加强宣传指导,动员各街道社区、各有关职能部门齐心协力,全力推进市中区发展史遗留下来违章建筑处置组织工作,为辖内居民争取更多的改革“红利”。有关小房屋产权问题的十大关键点,来看看最权威的非官方解读:1什么叫违规建筑物?违规建筑物是指未经总体规划主管职能部门核准,未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总体规划许可或是未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总体规划许可的明确规定展开工程建设的建筑物物、构筑物、设施。(作者:市总体规划农地稽查大队)2什么是原居民非货品房?原居民非货品房,是指依照《深圳市原居民非货品房工程建设暂行配套措施》(深府〔2006〕105号),由原居民经核准在已核准原贫困地区宅基地和非农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依照有关明确规定所建的非货品性质住宅。(作者:市总体规划农地稽查大队)3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依照怎样的业务流程展开处置?依照《<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贫困地区城镇化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的处置下定决心>试点工作实施配套措施》有关明确规定,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处置的基本业务流程是:原告备案-市中区办事处复审-区查房地局审查-区查房地局进行分类处置-司法机关注册登记或是拆毁充公、临时性使用。4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备案与否意味着能办理手续房商业地产注册登记?依照《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贫困地区城镇化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的处置下定决心》第5条,经抽样调查历史记录的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区政府应当区别其违规程度,依照本下定决心以及农地利用总体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农地利用计划的要求,分别采用证实房屋产权、司法机关拆毁或是充公、临时性使用等方式,分期分批处置。据此,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经备案并不代表能办理手续房商业地产注册登记,须甄别情况展开处置。(作者:市总体规划农地稽查大队)5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与否能提出申请签发房商业地产证?经抽样调查历史记录的违规建筑物,符合处置证实条件的,适当照顾原居民和原贫困地区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在区分违规建筑物和原告不同情况的基础上予以处罚和补收地价款后,按明确规定办理手续初始注册登记,司法机关签发房商业地产证。(作者:市总体规划农地稽查大队)6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与否有征地补偿金?《<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贫困地区城镇化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的处置下定决心>试点工作实施配套措施》第五十三条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依据本实施配套措施处置证实后,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原告应当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城市更新、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需要,房屋征收、农地使用权收回时依照下列明确规定给予补偿金:(一)已按明确规定办理手续货品性质房商业地产证的,依照国家、省、市对货品性质房商业地产的补偿金标准执行,并依照本实施配套措施第五十五条的明确规定限制房屋产权调换;(二)已按明确规定办理手续非货品性质房商业地产证的,建筑物物给予重置价补偿金,用地按原处置证实补缴的地价款扣减处置证实后已使用期限相应地价款给予补偿金,如原处置证实时免缴地价的则不再给予用地补偿金,不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三)符合处置证实条件但未办理手续房商业地产注册登记的,或是符合办理手续货品性质房商业地产证条件但未办理手续的,区别情形分别依照本款第(一)、(二)项明确规定处置,并扣减实际欠缴的罚款、地价以及办理手续房商业地产注册登记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作者:市总体规划农地稽查大队)7未在明确规定的期限内备案的违规建筑物物与否能补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贫困地区城镇化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的处置下定决心》试点工作实施配套措施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原告或是管理人未依照《下定决心》第四条明确规定的期限和抽样调查组织工作要求向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所在辖内市中区办事处备案的,由市中区办事处在建筑物物所在街道社区、辖内主要公用场所以及市、区政府网站公告3个月。” 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原告或是管理人在公告期满仍不备案的,由市中区办事处临时性管理3个月后司法机关予以拆毁或是充公。”(作者:市总体规划农地稽查大队)8经过核准工程建设的原居民非货品房怎么处置?依照《<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贫困地区城镇化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的处置下定决心>试点工作实施配套措施》第62条,原居民所建非货品房未超核准用地面积、功能和建筑物面积范围的部分,建筑物原告自愿的,能参照《实施配套措施》处置。(作者:市总体规划农地稽查大队)9什么是原居民外迁户?原居民外迁户能享受哪些政策?依照《<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贫困地区城镇化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的处置下定决心>试点工作实施配套措施》第13条,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备案人为原籍在深圳市的华侨及港、澳、台同胞,或是原符合原居民的明确规定,因升学、就业、婚嫁、服兵役等原因户籍已迁国内其他地方的,对位于其原籍所在原贫困地区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所建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展开处置时,仍适用原居民有关处置明确规定。(作者:市总体规划农地稽查大队)10超核准的发展史遗留下来建筑物如何处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贫困地区城镇化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的处置下定决心>试点工作实施配套措施》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住宅类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依照下列明确规定处罚、补缴地价后,注册登记为非货品性质房商业地产:(一)原居民所建符合“一户一栋”原则的违规建筑物,免缴地价,总建筑物面积未超过480万平方米的部分免予处罚,总建筑物面积在480万平方米以上不足600万平方米的部分按建筑物面积每万平方米处以30元罚款,600万平方米以上不足800万平方米的部分按建筑物面积每万平方米处以60元罚款,800万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建筑物面积每万平方米处以100元罚款;(二)原居民违反“一户一栋”原则所建违规建筑物的多栋部分,多栋的第三栋按现行公告基准地价的25%补缴地价,按建筑物面积每万平方米处以100元罚款,多栋的第二栋按现行公告基准地价的25%补缴地价,按建筑物面积每万平方米处以200元罚款,多栋的第三栋及以上栋数部分不予处置证实;(三)原贫困地区集体经济组织或是其继受单位为解决原居民居住问题统一工程建设的住宅类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或是以住宅为主的多种用途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未经总体规划国土职能部门核准或是超过核准工程建设的部分,由原贫困地区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作为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原告,按现行公告基准地价的25%补缴地价,按建筑物面积每万平方米处以100元罚款。原居民与非原居民共同工程建设、备案的住宅类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对原居民所建部分依照前款相应明确规定办理手续,对非原居民所建部分不予处置证实。(作者:市总体规划农地稽查大队)乐居综合整理自深圳市总体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以上回答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具体处置配套措施以非官方文件为准。温姑娘 | 编辑 新闻加点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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