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深圳王开颖
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如何处置,始终是困扰深圳城市发展的一大痛点。记者昨天从市总体规划国土总体规划委给市政协委员的提议回复中获悉,现阶段,我省正在修改《〈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贫困地区城镇化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的处置下定决心〉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拟对“两户一幢”的原居民写字楼类等四类发展史违章建筑物优先选择处置。
(图片作者网络)
约4多万千瓦违规建筑物亟须处置
“我省有约4多万千瓦的违规建筑物,分布在我省各个区域的违规建筑物,不仅影响了深圳的市貌,也给城市总体规划带来痛点,深圳发展被束住手脚。”今年市政协会议前夕,市政协委员江映丽呼吁我省尽快出台有关法规,加快违规建筑物,特别是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的处置。
最令江映丽担忧的是违规建筑物的安全可靠问题。据市查房地局的统计,我省八成以上的违章建筑物未进行房屋安全可靠鉴定或没有办理消防队环评(登记)有关手续,近七成位于山洪多发区,这些安全可靠隐患,威胁群众的生命安全安全可靠,亟须处置。
发展史违章建筑物处置工作方案大力推进难
多年来,我省也始终在寻找违规建筑物的处置之路。市总体规划国土总体规划委在提议回复中表示,为了全面性清理、筛选处置发展史违章建筑物。
2009年6月2日,正式施行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贫困地区城镇化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的处置下定决心》。
2013年12月30日,区政府发布了《〈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贫困地区城镇化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的处置下定决心〉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依照标准化部署,我省从2014年4月1日起,在1个街道和15个社区开展了为期15个月的处置工作方案工作,工作方案期已于2015年6月底期满。
不过,工作方案前夕工作方案范围内尚无发展史违章建筑物在处置证实、拆毁、没收、临时使用等方面完成处置证实全业务流程。
工作方案工作结束后,市总体规划国土总体规划委在全面性归纳评估结果工作方案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市查房地局有关全面性归纳评估结果深圳市贫困地区城镇化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处置工作方案工作的报告》,评估结果工作方案工作为局部有创新,工作方案大力推进难,暴露问题多,经济政策国际标准、流程修改空间大。在此基础上,区政府启动了《工作方案》的修改工作。
将发展史违章建筑物纳入安全可靠监管体系
据介绍,现阶段市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市总体规划国土总体规划委在深入调研、归纳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工作方案》修改版。修改版依照“疏堵结合、多管齐下、分类处置”的原则,优化处置业务流程,不断增强经济政策操作性。同时,通过修正总体规划土地审核国际标准,简化基本生态边界线审核流程,修正罚款幅度和土地价格国际标准,加设鼓励措施,并与城中村等经济政策交会,完善简易处置流程。
根据初步逐步形成的修改版,深圳市拟对符合“两户一幢”的原居民写字楼类发展史违章建筑物、学校、医院等公共配套类和生产经营性发展史违章建筑物予以优先选择处置;对处于国有用地、基本农田、水源保护区、高压走廊、原水管蓝线、土地利用总体总体规划规定的禁止建设区等范围或存在严重安全可靠隐患的发展史违章建筑物坚决予以拆毁或没收;标准化征收国际标准,保持经济政策衔接;并建立综合管理制度,将发展史违章建筑物纳入安全可靠监管体系及基层公共服务体系,消除安全可靠隐患。
(点击查看图片:原深圳非商品写字楼补偿,仅供参考,作者:咚咚找房)
推动发展史违章建筑物处置与城中村衔接
市总体规划国土总体规划委表示,现阶段在《工作方案》尚未出台的情形下,该委正积极推动各区开展“十大专项行动”,改变原来相对单纯依靠执法拆毁的方式,注重将发展史违章建筑物处置与城中村、土地整备、建设用地清退等有关经济政策的衔接、联动,推动各区通过综合运用执法拆毁、城中村、土地整备、建设用地清退等多元手段,多渠道、多途径消化处置违规建筑物。
2016年,全市通过城中村、土地整备拆毁消化307万平方米违规建筑物,既清理整合了零散用地,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为城市发展拓展了土地空间,也逐步盘活了掌握在原贫困地区集体组织手中的大量土地,改变了“政府拿不走、居民用不好、市场难作为”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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