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税中碰到有住宅产权或所有权纷争的住宅如何补偿金收容?烟台明确处理规范化

5号看房团    2022-04-16    200

我国烟台网-交互烟台1月29日讯 (本报记者 张敏敏) 29日,潍坊市委区政府举行新闻报道见面会,就修改后的《<潍坊市集体土地住宅征税与补偿金配套措施>细则》展开经济政策阐释。

征税中碰到有房产证或使用权纷争的住宅,应怎样补偿金收容?潍坊市廉租房和建设局局住宅征税管理所科长王继国则表示,住宅征税组织工作中多碰到被征税住宅存房产证纷争和使用权纷争的情形,各乡镇作法不一,有的是狭隘为保护了另一方原告权益,造成了难解的发展史欠账,引起广大群众信访组织工作。有鉴于此,秉持著重保证住宅房产证人合法权益,兼具住宅采用人定居权益的准则,《细则》为此难题作法展开了规范化。

其一被征税住宅存房产证或使用权纷争的,在签下期内原告未达成协定的,应推行房产证拔除(住宅收容),房产证拔除的住宅暂收容现采用人。

二是存使用权纷争的,住宅征税职能部门应与被征税人签定征税补偿金协定,与现采用人签定暂收容协定,暂收容协定应做为征税补偿金协定的附带。

三是存房产证纷争的,少于签下时限原告未达成协定的,应做出补偿金下定决心。补偿金下定决心应写明住宅使用权人不明晰、收容住宅由现采用人暂采用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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