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讲法】小产权房进行买卖合宪,买房会员费通通返还

5号看房团    2022-04-16    199

近几年,随著我省社会风气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卫星城的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益用地需求量大幅增加,引致卫星城的地价一路攀升,从而使得价格便宜的小房屋产权房备受市场青睐,伴随而来的还有小房屋产权房进行买卖过程中引起的一系列纠纷。近日,巨野高等法院就开审一起因小房屋产权房进行买卖引起的中介机构合约纠纷案。

基本此案

2021年10月,于某经朋友如是说与胡某相识,并添加好友,后得知胡某系巨野某中介机构员工,恰巧于某想在县城内买回一套住宅,便在胡某工作的中介机构的如是说下,与买房人签定了某小区的住宅进行买卖合约,还付给了胡某 4500元的会员费。于某在缴纳完会员费后,数次明确要求胡某出具单据并联系买房人查阅有关房屋产权断定,但胡某峭腹各式各样理据扯皮。后于某了解到,所涉住宅并无房屋产权断定,即使买房人能够断定其为住宅权利人,依据有关法律条文、法规明确规定的意见,买房合约也应当为合宪合约,自己的权利难以获得法律条文保护。最后于某未能买回所涉住宅,胡某也以各式各样理据拒不返还会员费。于某一怒之下将胡某及其所在中介机构判令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审理

高等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签定的住宅进行买卖合约所基于的进行买卖标的系农村宅基地上工程建设的住宅,且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实践中俗称“小房屋产权房”,不具有合法交易的条件,故该合约应属合宪。同时,胡某以中介机构名义提供更多服务项目并收取会员费,但却隐瞒了住宅存在重大争议这一重要事实,损害了被告利益,作为中介机构服务项目人员的胡某,应返还被告4500元会员费。最后,该案在协办检察官的数次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于某向高等法院提交了败诉申请。

检察官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明确规定,小房屋产权房的进行买卖受到法律条文上的诸多限制,买回小房屋产权房在法律条文上具有巨大风险。因此,买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提防,不仅要查阅拉艾是否有“精装修”,即:集体土地尼布寺、工程建设用地总体规划许可、工程建设项目总体规划许可、工程建设施工许可、商品房销售许可。还要做到几点:一要严格审核住宅的土地权属,签定买房协议前要明确要求对方提供更多住宅土地权属证书或买房断定;二要认真审核出售住宅一方的中诚信;二要尽量采取分期的方式,并明确一旦因坎奇斯原因引致住宅难以顺利转让的,由其承担相应责任。(该文均为化名)

坚守司法为民国初年心 担当严格执法使命

来源:巨野县人民高等法院

编辑:金维曦

审核:雅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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