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讲法_双亲逝世后房产的确归属于贫困家庭_你错了..._chan_

5号看房团    2022-04-24    186

编者按:贫困家庭成员≠唯一法定承继人

很多人都认为:自认是贫困家庭成员的70,80,90,甚至00后,在双亲亲索莱米,其赠与的个人财产,尤其是房产,就理所当然地由他们来承继。所以,实际上真的是这种么?

一、案情回放

小敏是独生儿子,母亲10年前逝世,母亲今年刚离世。双亲亲临终时遗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元。房产原先注册登记在母亲赠与。母亲逝世时小敏还未生子,因而没去办理相关手续相关手续。现在母亲早已逝世,小敏也已生子,儿子十三四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因为双亲遗留下的房子是学区房,小敏就想把房屋转让到他们赠与,然后把户口迁进去。

房烽拒绝办理相关手续

小敏拿着房DF93和双亲的失踪证明到了房烽,要求转让。房烽却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敏办转让相关手续。小敏或是提供车管所出具的承继登记书,或是拿高等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小敏没办法,谁愿意没事打官司啊,就马上去了车管所。

车管所遇到难题

这是非常典型的两个案例,没狗血剧情,没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子的小敏,却无法顺利获取双亲逝世后遗留下的房产。小敏要哭出来的说:

“车管所的人说让我把我爸爸妈妈的舅舅全部找到,带到车管所去才给办登记。可我爸爸妈妈的舅舅全国各地都有,有的是都赴美了,我到哪去找他们?”

二、辩护律师闲谈

为什么会这种呢?谈谈辩护律师怎么说!

辩护律师:小敏你是独生子?

小敏:是的,我爸爸妈妈就我两个儿子。(小家庭成员关系很简单)

辩护律师:你双亲哪一年结婚的?

小敏:好像是1983年。

辩护律师: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

小敏:2003年。

辩护律师:房产注册登记是什么时间?

小敏:2004年11月。

辩护律师:房产注册登记在谁的赠与?

小敏:我妈妈两个人赠与。

辩护律师:你妈妈什么时候离世的?

小敏:是十年前离世的,应该是2006年年底吧。

辩护律师:你爸和你妈离世时有没遗留下遗言?

小敏:我爸没,我妈临终时跟我口头说过,她走后这套房子归我。(口说无凭,等于没)

辩护律师:你妈妈离世时,你爷爷爷爷是否还在生?(这个问题是关键,如果早已离世,事情就好办多了)

小敏:我妈妈离世时我爷爷早已逝世,我爷爷还在,我爷爷是我妈妈离世后不到一年离世的。

辩护律师:那你妈妈有弟妹几个?

小敏:我妈妈有五个弟妹。(咱双亲辈的弟妹五个不算多!)

辩护律师:那你把你妈妈的弟妹的家庭成员情形,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形、家庭成员成员情形跟我两个两个说一下。

小敏:我妈妈在家排行老三,大姐在我爸离世时早已离世,我大姐还在。大姐大姐有五个小孩,两个在上海,两个赴美了。陈子坚还在,不过五年前分手了。陈子坚张堂有两个小孩,两个在杭州,两个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舅舅在黑龙江,有两个儿子。我妈妈和爷爷爷爷离世后,就没怎么走动,姑姑舅舅家的具体情形我不太清楚。

辩护律师:你妈妈在你妈妈离世后没再生子吧?

小敏:没没,我妈一直跟我过。

辩护律师:你妈离世时,你外公外婆是否还在生?

小敏:都离世了。

三、辩护律师讲法

最终辩护律师得出结论结论,这套房子,要由你两个人承继,假如其他有承继权的人,到车管所或是高等法院明确表示放弃。

辩护律师得出结论的房产归属结论梨形图

从辩护律师得出结论的房产交易额梨形图能看出,房子已然被抢得支离破碎,传说中的勒皮伊也能来分房子,为什么会这种呢?谈谈辩护律师怎么说:

1、这套房子是你双亲的桑利县小秦,你母亲逝世,这套房产的1/2归属于你母亲,1/2归属于你母亲的个人财产。

2、你母亲失踪时,有五个承继人,那就是你母亲、你、还有你爷爷。如果没特殊情形,所以三人平分1/2。因而你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得1/6,合计2/3,你抢得1/6,你爷爷抢得1/6。

3、你爷爷离世后,归属于你爷爷的1/6本该由你爸四弟妹转承继,一人1/24,但这时你大姐和你爸先于爷爷离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你大姐和你爸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承继,也就是你大姐的1/24由你大姐的五个小孩承继各1/72,你爸的1/24由你承继。加上前面的1/6,你现在有5/24。

4、你陈子坚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桑利县承继的个人财产假如遗言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母女小秦。从理论上讲,你陈子坚分手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你陈子坚1/48,你张堂1/48。

5、你小姑姑和小舅舅没分手,因而共同拥有1/24。

6、现在你母亲离世,你母亲只有你两个承继人,因而你母亲的个人财产全部由你承继。所以你最终的个人财产承继交易额是5/24+2/3 =7/8。

当然,这只是理论上小敏应得的房产承继交易额而已,具体要怎么把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复杂了。辩护律师认为,这一切,假如小敏的双亲在临终时立下遗言的话,就不会所以麻烦了。

四、解决方案

对贫困家庭成员承继的建议

虽然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能解决承继问题,但民事诉讼中难免会承受高额的民事诉讼成本和诉累。其实,贫困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以及无家庭成员成员家庭成员在生活中完全能通过其他途径避免出现上述民事诉讼的情形。

一方面,贫困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双亲可在后半生办理相关手续登记遗言,将个人财产留下来家庭成员成员承继,或是在后半生将他们赠与的房产赠予家庭成员成员并办理相关手续转让相关手续,将银行存款转交家庭成员成员保管。无家庭成员成员家庭成员,母女之间可相互办理相关手续登记遗言,将个人财产留下来对方,或是身体不好的一方提前将房产转让至身体健康一方的赠与,共同持有银行卡并共同设置取款密码。

另一方面,万一出现案例中所说的情形,唯一的第一顺位承继人能到高等法院向第二顺位承继人提起法定承继纠纷的民事诉讼,通过高等法院判决的方式承继。立案时,需提交与被承继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个人财产的相关产权证明。

我国承继的途径及承继登记的相关手续

目前我国承继的途径有两种,一种就是登记机构的承继权登记,另一种是人民高等法院的承继权民事诉讼。实践中,90%以上的承继案件都是通过办理相关手续承继权登记实现的,到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承继权登记成为当事人处理个人财产承继问题的首选方式,一般只有在矛盾不可调和的情形下当事人才会民事诉讼到高等法院。

办理相关手续承继登记需要的相关手续有:承继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被承继人的失踪证明、被承继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成员的贫困家庭成员证、被承继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被承继人的个人财产凭证、有遗言的提供遗言原件等。

所有承继人到车管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承继登记,放弃承继的需要发表放弃承继权声明。车管所经审核材料并经调查证明情形属实的,为承继人出具承继权登记书。承继人就能凭借登记书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承继转让的相关手续了。

五、辩护律师建议

从以上案例能看出,贫困家庭成员并不能简单地认定为唯一法定承继人。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双亲亲在临终时立下遗言或遗赠,明确指定承继人和承继交易额并进行登记。一旦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就要到高等法院进行承继权民事诉讼,通过高等法院判决的方式承继。千万不要图一时省事儿,最后酿成更大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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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仅供读者研究交流之用!

(文字来源:法务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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